不是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运动战指的是大部队划分为营连级别作战
游击战更多的是县大队、区小队之类的武工队的作战
她说的治安战,其实是以民兵为主,在侵华日军下乡抢粮抢矿时进行骚扰、抵抗、拖延,让侵华日军在中国抢到的资源低于他们必须的消耗,使其无法实现战养战,必须从日本国内向中国占领区持续输送物资和人员
更进一步的,可以迫使侵华日军在权衡自己的风险与收益对比之后,放弃对其驻地周边中国百姓无底线、无节制的虐杀,改为确有需要时才残杀周边百姓。听起来还是很惨,但对于当地百姓来说其实已经是重大进步了,这就是她说的(在日占区)以治安战给百姓打出统战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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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喜欢治安战这个词,也不能用游击战来代替,这两个词的内涵是不同的,你恐怕得造一个符合题意的新词了
运动战是相对阵地战而言,不涉及到兵力划分和运用。
游击战一般是不追求一地得失,重在消灭敌人保存自己壮大自己。所以游击战和运动战在形式上都比较注重“动”。
至于治安战,这个词如果是基于我们开展游击战时候的敌人立场而言的话,那么基于我们的立场来说,就应该用“反游击战”来称呼它。就像我们对于敌人的“扫荡”,是用“反扫荡”来予以还击的一样。
如果你不喜欢反游击战这个词,那么我们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报道上关于我们应对越方的游击战的词汇有用过“治安战”吗?
但我看你的意思,似乎认为这个“治安战”是我们除去运动战/游击战之后的一种消耗敌人的战法的称呼。
那么请问你提到的【县大队、区小队之类的作战】的具体范围又是什么呢,他们没有骚扰消耗敌人的作用吗?游击战术十六字诀:“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样难道不是比仅仅“骚扰、抵抗、拖延”来的更有针对性?
也就是说,我们本来就不需要有什么“治安战”的打法,这种打法的实质完全就是包含在游击战中,而这个词只是敌人用来美化他们“反游击战”的做法而已。
你这里还有一个常见的认识误差:县大队、区小队这类的游击队并不是武工队,即“游击队不是武工队,武工队也不是游击队”。铁道游击队,平原游击队,敌后武工队,这些名称并不是乱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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