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管理控制就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持续时间进行规划、实施、检查、调查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2、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确定
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总进度目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
(2)工期定额、类似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
(3)工程难易程度和工程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还应考虑:
(1)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
(2)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
(3)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
(5)考虑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
(6)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工作从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开始,直至建设工程保修期满为止,其工作内容主要有:
(1)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班子中进度控制部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更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A、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B、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C、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
D、与进度控制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E、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F、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
G、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H、尚待解决的有关问题。
(2)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A、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B、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C、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D、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总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E、对于业主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包括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得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业主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也称整改通知书),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3)按年、季、月编制工程综合计划。
(4)下达工程开工令。
(5)协助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
(6)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分项工程量进行核实,在质量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9)审批工程延期。
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误;
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所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10)向业主提供进度报告。
(11)督促承包单位整理技术资料。
(12)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13)整理工程进度资料。
(14)工程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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